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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縣自然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出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試行)和<協(xié)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guī)范>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06〕114號)等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對位于洛隆縣洛宗大橋北側、古榮河東側,編號LLXGY2022003號國有建設用地進行公開線上掛牌出讓,特公告如下。
一、擬出讓宗地位置、面積、規(guī)劃條件及相關要求
1、擬出讓地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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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編號 |
出讓面積(㎡)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限高(m) |
出讓 年限 |
土地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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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XGY2022003 |
422.06(約0.63畝) |
≤1.7 |
≤38% |
≥28% |
≤20 |
40年 |
商服用地 |
2、規(guī)劃要求:(注:具體規(guī)劃控制指標以縣自然資源局局提供的規(guī)劃指標依據為準)
(1)、建筑物應按照相關規(guī)劃要求退讓用地紅線,建筑退讓相鄰地塊邊界距離根據實際擬建建筑狀態(tài)按日照、防火及抗震防災等相關技術規(guī)范要求間距的半退讓。
(2)、城市設計要求:建筑的體量、高度、材料、色彩應符合城市規(guī)劃設計要求,沿街建筑應具有良好的輪廓線,建筑形態(tài)應充分體現(xiàn)我縣的建筑特色,建筑色彩以清新淡雅為主,并應與周圍環(huán)境相協(xié)調。
(3)、停車場(庫)設置,參照自治區(qū)、市城市規(guī)劃技術規(guī)定執(zhí)行,可考慮利用地下室空間設置停車場(庫)。停車泊位必須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及同步竣工驗收。
(4)、室內外地坪標高應按照《洛隆縣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要求,并參照周邊道路及已建區(qū)域的豎向標高,科學合理確定。
二、競買人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單位、公司、企事業(yè)、其他組織或個人(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均可參加競買,只可以單獨競買,不可以聯(lián)合競買。競得者競得土地后,規(guī)劃設計方案必須報經洛隆縣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局審定后方可開發(fā)建設。
2、洛隆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對掛牌出讓公告規(guī)定時間內收到的申請進行審查。按規(guī)定交納競買保證金、通過資格審查的,方能取得競價資格。
三、開發(fā)建設時間
競得者競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兩個月內開工建設,必須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要求完成開發(fā)建設,嚴禁閑置土地,對不按照規(guī)定時限開發(fā)建設的,將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處理。
四、出讓方式
擬采取線上掛牌方式進行公開出讓,線上掛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掛牌起始日,出讓人將掛牌宗地的面積、界址、空間范圍、現(xiàn)狀、用途、使用年期、規(guī)劃指標要求、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起始價、增價規(guī)則及增價幅度等,在掛牌公告規(guī)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
2、符合條件并通過審核的競買人在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線上競價大廳填寫報價;
3、競價大廳系統(tǒng)確認該報價后,更新顯示掛牌價格;
4、西藏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線上競價大廳,在規(guī)定的掛牌截止時間生成最高出價的競買人信息;
5、掛牌期限屆滿,線上競價大廳確認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其他競買人如需繼續(xù)競價的,應在掛牌期限屆滿前登陸線上競價大廳,并根據相關時限要求,再次進行報價或競價;掛牌出讓轉入線上競價,通過線上競價的最高出價來確定競得人;
6、本公告參與交易網址:ggzy.xizang.gov.cn
五、掛牌交易時間及申請時間
1、掛牌交易時間:2022年7月20日上午10:00至2022年8月1日上午10:00;
2、申請競買時間:有意向的競買人可于2022年6月30日10:00起到洛隆縣自然資源局領取掛牌出讓文件(僅限工作日工作時間),并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10:00至2022年7月30日下午18:00的時間段內通過資格審查,完成報名手續(xù)。
3、委托西藏天平拍賣有限公司組織掛牌出讓活動;
六、宗地的起叫價、加價幅度及競買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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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宗地號 |
土地面積(㎡) |
起掛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加價幅度(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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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LXGY2022003 |
422.06(約0.63畝) |
48.92 |
14.68 |
1 |
1、土地成交價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續(xù)費、契稅。競得人所交競買保證金在競買成功后轉為定金,未競得人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2、競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內交清成交價款。
3、本次掛牌出讓活動不設保留底價。
七、競買人資格確認
1、申請人可于2022年7月30日18時前到洛隆縣縣自然資源局提交書面申請,經審核通過取得《競買資格確認書》后方可參加本次掛牌活動。
2、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0日下午18時,以此時間點之內實際到賬為成功交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標準,未實際到賬的視為不具有競買人資格。
3、未在要求時限內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不得擅自交納競買保證金,不具有競買人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交付土地時間:以縣人民政府批準文件和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二)出讓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間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關關系人提出可權屬爭議和債權債務等糾紛,出讓方有權延期或終止掛牌出讓活動,報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關要求和條件。
(三)開發(fā)建設時間:競得者競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兩個月內開工建設,嚴禁閑置土地,對不按照規(guī)定時限開發(fā)建設的,將嚴格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進行處理。
九、交易實施
本次掛牌出讓活動由洛隆縣自然資源局實施,出讓公告按相關規(guī)定發(fā)布。
十、違約責任
競得人不按約繳納該宗地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繳額1‰的滯納金;超過60日未全額支付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可要求受讓人賠償損失。
十一、工作紀律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全體參與工作人員必須依法依規(guī)辦事,規(guī)范操作程序,實行陽光作業(yè),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二、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活動由洛隆縣自然資源局舉辦,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三、公示時間
本公示自2022年6月30日00:00起至2022年7月19日23:59止,有意參與競買者可在公示時間內向洛隆縣自然資源局提交相關資料并履行競買人確認手續(xù)參與競買。
十四、聯(lián)系方式
1、出讓方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洛隆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
聯(lián) 系 人:次仁旦真
聯(lián)系電話:18008959399
2、掛牌組織人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拉薩市城關區(qū)太陽島陽光花園小區(qū)
聯(lián)系人:楊迪
聯(lián)系電話:15089080074
洛隆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