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補充耕地指標掛牌出讓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自治區(qū)補充耕地指標掛牌出讓交易工作的通知》(內自然資字〔2022〕178號)規(guī)定,受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委托,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對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補充耕地儲備庫項目的2個補充耕地指標以網上掛牌交易方式公開出讓?,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掛牌交易補充耕地指標情況
本次掛牌交易的補充耕地指標共2個標的(詳見附件1)。
二、競買資格條件及時間安排
(一)競買資格要求:競買人為盟市、旗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及自治區(qū)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
(二)時間安排
1.公告期:自2023年1月13日9時00分起至2023年1月31日17時00分止。
2.競買資格申請:自2023年1月13日9時00分起至2023年1月31日17時00分止。
3.網上掛牌報價時間:
耕地數量(交易標的編號BGSL-2023-01)自2023年2月1日9時00分起至2023年2月2日17時00分止。
糧食產能(交易標的編號BGCN-2023-01))自2023年2月1日9時00分起至2023年2月2日17時30分止。
4.網上限時競價開始時間:項目掛牌期截止,有兩個以上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進入限時競價環(huán)節(jié)。
三、網上競買申請登記
本次補充耕地指標出讓采用網上申請登記的方式,競買人在報名期內插入CA數字證書使用IE瀏覽器登錄補充耕地指標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申請資料填寫并獲取競買資格。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tǒng)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四、網上掛牌報價
公告期結束后項目進入掛牌期,競買人插入CA數字證書登錄補充耕地指標網上交易系統(tǒng)進行掛牌報價。掛牌期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起始價確定為預競得人,報價低于起始價不成交。項目掛牌期截止,有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參與掛牌報價,系統(tǒng)自動進入三分鐘詢問期,詢問期倒計時截止后進入限時競價。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tǒng)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五、網上限時競價
競買人需在系統(tǒng)設定的倒計時時間內進行報價,直至倒計時結束無人出價限時競價結束,產生當前最高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的確定其為預競得人,低于起始價不成交。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tǒng)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六、CA數字證書的獲取、驅動安裝及綁定
(一)CA數字證書的獲取
1.競買人持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各執(zhí)行機構申請的CA數字證書且在互通名錄內,均可參與本次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活動(CA數字證書辦理目錄詳見附件3)。
注:(1)CA數字證書辦理方法及辦理時間請咨詢附件中對應CA數字認證機構。
(2)已在附件對應CA數字認證機構辦理CA數字證書的競買人,可直接綁定使用,無需重復辦理。
(二)CA數字證書驅動下載及系統(tǒng)綁定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tǒng)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七、上傳資料
競價結束后,最高報價人需:
(一)自2023年2月3日9時00分起至2023年2月6日17時00分止登錄交易系統(tǒng),依次點擊“我的文檔”按鈕、“我的成交通知書”按鈕、相應交易標的欄的“上傳資料”按鈕,完成資料上傳。最高報價人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資料,視為違約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本次交易活動終止。
(二)上傳材料(原件):
1、為盟市、旗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的,應上傳以下資料:
(1)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2)人民政府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3)業(yè)務辦理人員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加蓋公章,制式文本詳見附件3)。
2、為自治區(qū)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應上傳以下資料:
(1)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3)自治區(qū)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相關證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加蓋公章);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制式文本詳見附件3)。
八、競買資格確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競買資格:
(一)競買人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的;
(二)競買人上傳申請文件不齊全的;
(三)不符合競買申請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確認
交易結果公示結束后,競得人可登錄交易系統(tǒng)自行打印《補充耕地指標成交通知書》。
注: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交易系統(tǒng)內補充耕地指標掛牌交易須知
十、指標交易價款的繳納
指標競得人與指標出讓人須在三十日內簽訂《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合同》,按《合同》約定期限將交易價款支付給指標出讓人。
十一、其他事項
(一)競買人在競買資格申請期間,需全面閱讀有關掛牌文件資料,自行判斷并承擔風險。
(二)競買人如有疑問,可以在掛牌開始日以前向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書面說明。一經成交確認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出讓文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掛牌出讓文件和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三)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保證金及服務費用。
(四)通過交易所得的補充耕地指標,僅限用于競得人本地或本重點建設項目的耕地占補平衡,不得再次進入市場交易。
(五)競買人為自治區(qū)級以上單獨選址重點項目用地單位的,應在報名前自行向當地人民政府及盟市自然資源局咨詢指標調入的有關事項。
(六)競買人如對交易系統(tǒng)使用操作有疑問,可以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然資源出讓交易系統(tǒng)首頁點擊“服務指南”欄目,在子菜單中點擊“辦事指南”,查看內蒙古自治區(qū)補充耕地指標網上交易系統(tǒng)用戶手冊。
十二、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喬廣順
聯(lián)系電話:0471-5332643
公告網站: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資源廳網站、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自然資源出讓交易系統(tǒng)。
附件: 1.補充耕地指標掛牌出讓一覽表(耕地數量、糧食產能)
2. 授權委托書
3. 完成互通CA數字證書一覽表
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2日
發(fā)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資源
聯(lián)系人:喬廣順
電話:18189692055 / 0471-533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