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平利縣城關初級中學食堂和實驗樓消防改造提升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894,425.74元
合同包最高限價:894,425.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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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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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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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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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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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規(guī)格、參數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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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預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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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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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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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縣城關初級中學食堂和實驗樓消防改造提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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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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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采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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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4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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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縣城關初級中學食堂和實驗樓消防改造提升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2)《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3)陜西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綠色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陜財辦采〔2021〕29號;
(4)《財政部環(huán)??偩株P于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5)《財政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
(6)《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7)《三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8)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陜西省中小企業(yè)政府采購信用融資辦法》(陜財辦采〔2018〕23號);
(9)財政部、發(fā)展改革委、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鄉(xiāng)村產業(yè)振興的通知》(財庫〔2021〕19號);
(10)其他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縣城關初級中學食堂和實驗樓消防改造提升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參加只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3)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含二級)及以上資質,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無在建工程且在本單位注冊;
(4)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完整的財務報告(成立時間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開標前六個月內其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附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5)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上應有代收機構或稅務機關的公章,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7)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8)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9)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供應商需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